
- Q1:為何選擇釧合?
答:因為我們認真對待我們的客戶,服務迅速絕不延遲,回饋金現場計算絕不拖欠,沒有任何隱藏費用,合法經營。
- Q1:回收車輛須準備什麼文件給釧合回收商呢?
答:您僅需提供一份車籍證明文件影本(如:行照、保險卡或報廢單等,其中一項影本即可)給回收商,以便開立“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以下簡稱管制聯單)。
- Q2:可以指定回收時間嗎?
答:機車不行: 釧合目前統一在星期六回收。
汽車可以: 可以指定回收時間。 - Q3:回收機車時,一定需要車主本人或委託家人,朋友在場點交嗎?
答:不用,因為我們可以提供便利袋寄送的服務,將您的管制聯單和回收金寄到您指定的地址。
- Q4:汽車回收有什麼限制嗎?
答:除了每台車依照排氣量大小而價錢不同之外,我們還會檢查觸媒和鋁圈。
- Q5:何謂汽車觸媒 CATALYTIC CONVERTER?
答:汽車觸媒轉換器安裝在排氣系統中。它作為催化劑可降低排放氣體中的 HC、CO 與NOx,從而可使排出的氣體更清潔,簡單說可有效降低汙染性氣體排放量。
- Q6:何謂汽車鋁圈ALUMINUM TIRE?
答:相較於傳統的鋼(鐵)圈,鋁圈的特色是不生鏽,且無法吸附磁鐵,優點是重量輕、結構紮實、散熱快、形狀造型豐富、製造容易快速,故許多車廠將之列為高級標準配備
- Q1:辦理報廢需要帶甚麼呢?
答:(1)個人
.新式身分證正本或僑民居留證
.印章
.行照正本
.環保署管制聯單(由我們提供)
.車牌(機車一面 / 汽車兩面)(2)公司
.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
.印章
.行照正本
.環保署管制聯單(由我們提供)
.車牌(機車一面 / 汽車兩面)注意事項:
.車牌遺失者,請附警察機關遺失證明單
.如有紅單、欠稅費應先繳清 - Q2:我可以請他人代辦嗎?
答:可以,代辦人需要加帶身分證正本。
- Q3:有紅單可以辦報廢嗎?
答:可以,但是在辦報廢前監理站會先請您去繳清罰單。
- Q4:有欠稅可以辦報廢嗎?
答:可以,但是在辦報廢前監理站會先請您去繳清稅金。
- Q5:車輛(含車牌)被焚燬或火災事故現場無法尋獲車牌或因天然災害,車牌滅失可以辦報廢嗎?
答:可以,在報廢時附上警察機關證明文件即可。
- Q6:車輛報廢後可以重新領牌嗎?
答:不行喔!
- Q1:回收有回收金嗎?
答: - Q2:車輛回收報廢後,如何申請回收獎勵金?
答:機車(車齡≧7年)
.環保署奬勵金$300
完成回收及報廢程序後,進入環保局網站"線上申請".環保局獎勵金:500元(2019年度)
二行程(儀表板亮紅燈,須定期添加機油者) 完成回收及報廢程序後,並於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有排氣檢驗記錄者才能申請,即使不合格仍可以申請。 請檢附監理處核發之車輛〔報廢〕/〔繳銷〕異動證明文件影本,和車主身分證影本/ 公司登記影本,和存摺封面影本,浮貼於申請表,並撰寫相關資料,以掛號方式寄出或親自送達環保局。
汽車(車齡≧10年)
.環保署奬勵金$1000
完成回收及報廢程序後,進入環保局網站"線上申請"
- Q3:獎勵金有分哪幾種呢?
答:1.環保署的基本獎勵金,機車$300元/汽車$1,000元,只要是有完成報廢回收的車輛,即可申請。
2.各地方環保局的獎勵金(金額≧$500),只限二行程的機車(汽車跟四行程機車則無),
條件1: 於中華民國92年12月31日(含)前出廠。
條件2: 完成報廢回收。
條件3: 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有機車排氣定期或不定期檢驗紀錄之二行程機車,得申請補助(驗不過不合格也行)。 - Q4:車輛回收報廢後,該如何申請回收獎勵金呢?
答:完成回收及報廢程序後,進入環保局網站"線上申請"
*二行程機車則需另外填寫環保局表格和附加存摺封面影本,浮貼於申請表,以掛號方式寄出或親自送達環保局。(我們免費提供各環保局申請表格和空白信封)
- Q5:多久能收到政府獎勵金呢?
答:環保署:申請日起約3周
客服電話:02-23393251|傳真號碼:02-23392646|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
環保局 :收件日起約3個月
- Q6:獎勵金可以由他人代領嗎?
答:可以,限三等親內。
- Q1:何謂車馬費?
答:如您可以自行開車或騎車前往到本倉儲中心做車體回收:新北市五股區芳洲路8號 ,我們會補貼您車馬費 $200 (機車) ,$1,000 (汽車)。
- Q2:機車排氣檢驗在哪裡驗呢?需要帶什麼文件呢?費用呢?
答: - Q3:回收五金跟電器的價錢是?
答:請直接與我們聯繫,因為回收金會因為市場價格波動而有所差異。
- Q4:釧合有提供拆除廠房的服務嗎?
答:是的,請先來電簡易說明拆除廠房工程內容,並雙方約時間現場碰面估價。
- Q1:貨物稅減徵何時實施?何時結束?
答:貨物稅條例自105年1月8日起生效,預計實施至110年1月7日。
- Q2:要如何符合政府舊換新的條件?
答:需要汰舊與換新二者都成立。
※汰舊→可選擇回收報廢舊車或出口(二擇一)。
*機車
1.150C.C以下中古車(不含電動機車)。
2.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出廠四年、登記滿一年以上。*汽車
1.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免徵貨物稅車輛不適用。
2.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出廠六年、登記滿一年以上。※換新→則為購買新車。
需於上述舊車回收報廢或出口前、後半年內購買之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 (即報廢日往前推六個月日期同一天,往後推六個月日期少一天)
- Q3:前、後6個月天數認定?
答:若舊車在105年1月8日報廢,則時間範圍為104年7月8日至105年7月7日之間(即報廢日往前推6個月日期同一天,往後推6個月日期少一天)購車並完成領牌。
- Q4: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金額?
答:機車$4,000;汽車$50,000。
- Q5:新舊車主關係為何?
答:1.本人
2.配偶(可不同戶籍,但需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
3.二親等以內之親,包括血親(例如父子、兄弟姊妹等)及姻親(例如妯娌等)。 - Q6:汰舊換新只適用於自然人嗎?
答:不是。條文並未限制減徵貨物稅之對象,條文是以「車輛所有人」來看待,適用對象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機關等,只有原本即符合免徵貨物稅的車輛則不適用。
- Q7:新車購買後,再進行車輛報廢或出口還能享有補助嗎?
答:可以。105年1月8日後,只要換購新車與汰換舊車(報廢回收或出口)兩者處理期間在六個月內的時限範圍內,都可享有減稅優惠。但計算時間基準以報廢或出口為主。
- Q8:如果將舊車賣給車商或朋友,沒有報廢或出口的打算,可以獲得減稅優惠嗎?
答:不可以。汰舊之車輛需完成報廢回收或出口才符合。
- Q9:如果名下沒有舊車,可以借用朋友名下的舊車汰換,再以自己的名義去購入新車,並申請減徵購買新車的貨物稅補助嗎?
答:不可以。汰換舊車與購入新車的車主,必須是同一人,或是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才適用。
- Q10:購買新古車、選牌車或進口較新中古車,是否屬於新車呢?
答:※新古車
是已先行請領牌照之車輛,名義上雖是新車,購車車主仍須辦理車籍過戶,無法取得新領牌照登記,因此無法適用舊換新規範。※選牌車
為購車車主為挑選吉利或特定組合之車牌號碼,先行請領牌照之車輛,其領牌登記書日期須在舊車報廢或出口日期六個月內,才能適用舊換新規範。※進口中古車
於進口報關時,其報單已註記車況為中古車及其里程數,因進口行駛公共道路雖可申請領取新領牌照登記,因不屬於新車,無法適用舊換新規範。 - Q11:舊車完成報廢或出口並購買新車,貨物稅減徵的金額可直接扣抵車價嗎?
答:不可以。需等國稅局/海關審核通過後,退稅款才會核撥給各車廠(商)後,再由車廠(商)將減徵金額退還給消費者。
- Q12:符合報廢或出口資格的舊車,消費者一車可多用嗎?(報廢或出口一台但購買多台不同品牌的新車重複申請)
答:不可以。國稅局、海關會建立查核機制。
- Q13:退稅款項必須指名給新車買受人嗎?
答:是。因為新車買受人視為實際擁有者,所以退稅款項將退還給新車主。
- Q14:補助款撥發方式?
答:需等待國稅局核可後始能匯款,約2~3個月。
- Q15:檢附文件
答:車主自備
1.中古汽,機車行照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車主同一人免附)
3.新車車主存摺封面影本
監理站提供
4. 中古汽,機車報廢單影本
釧合回收商提供
5. 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第三聯)
新車經銷商提供
6. 新汽,機車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影本
7. 監理機關加蓋戳記之汽,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 Q16:有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聯絡窗口電話嗎?
答:釧合回收已經貼心找出,如下
區局 承辦人姓名 電話 台北國稅局 張伯豪 02-23113711分機1710 台北國稅局 張曉芸 02-23113711分機1720 北區國稅局 蘇嬋娟 03-3396789分機1741 北區國稅局 邱沁怡 03-3396789分機1466 中區國稅局 劉玉雯 04-23051111分機7310 中區國稅局 李芳麗 04-23051111分機7314 南區國稅局 張傑雅 06-2223111分機1300 南區國稅局 林金燕 06-2223111分機1301 高雄國稅局 陳淑芬 07-7256600分機8610 高雄國稅局 鄭明偉 07-7256600分機8617 - Q17:如何知道貨物稅是否審核完成?
答: